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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辩论赛二辩问题有哪些

辩论赛3.03W

大学生辩论赛二辩问题有哪些?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大学生辩论赛二辩问题,欢迎阅读参考!

大学生辩论赛二辩问题有哪些

应题主要求,增加一些对于辩题本身的建议。把握好辩题中的“关键”二字,也就是说辩论的前提是“自身能力”和“外部机遇”都是必要条件,缺一不可。如果对方说出“在没有外部机遇的情况下,自身能力是没有作用的”一类的观点的时候,你们必须指出“本辩题的前提是双方共存,讨论的是关键二字,请对方辩友不要偷换概念。”

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在中国大学的辩论赛当中,马克思的观点是绝对的真理,双方都不敢反对,政治原因你懂的。而马克思唯物主义哲学当中对于“内因(自身能力)”和“外因(外部机遇)”的关系有很详尽的论述。好好研究一下,然后用马克思的观点作为论据,对方不敢反驳的。

我认为乔布斯是个很好的例子,帮主在动画、音乐、消费电子等等领域都能有所建树,即使被苹果公司解雇的一段人生低谷时间里,也能成功创立的NeXT,为后来的苹果崛起打下基础。总之就是无论外部机遇如何变化,乔布斯凭借自身的能力都能获得成功。

自身能力中就包含了对于外部机遇的感知能力与把握能力,没有能力者在外部机遇无限的时候也不能获得成功。举例如当年手机业界的龙头老大Nokia,在Nokia巅峰时刻移动互联网时代也随之而来。但Nokia在资金充足、市场份额巨大、人才众多、用户忠诚度高的情况下依旧失败了,不能说没有机遇,实为能力不够。

外部机遇往往也是有能力的人创造的,没有马云阿里巴巴的崛起,就没有快递行业的巨大发展。没有微软的Windows,就没有众多软件公司的成功。所以创造外部机遇,也是自身能力的一种。

二辩,根据赛制不同,需要做的任务可能有:申论,攻辩(不可打断对方),质询(可打断对方),小结,对辩(双方1对1单挑),自由辩主力,被攻辩,被质询等。

有以上诸多角色加身,2辩真的不好当。题主是第一次打辩论,所以,我觉得没必要学那么多,会一条,就够了。所以,我只写一些关于最基本的攻辩的东西,顺便加一点质询,希望对你有帮助。

关于攻辩:所谓攻辩,即一方提问(一般会规定15秒一个问题),一方回答(基本会规定20秒一个回答),一方说话时另一方不得打断。

在攻辩规则下,被攻击方会倾向于用无意义的回答回避问题,进行申论,尽可能耗费回答时间,用一些“对方辩友的例子我不是很懂,但是我相信blabla~”“对方辩友又将一切都归咎于外在机遇,所以您是将blablabla都看做外部机遇,那我不知道您方究竟认为何为自身能力”这些回答拖延时间。所以攻辩规则下的攻击方,应该尽可能的使用封闭问题,简单问题,单逻辑线的问题。

所以,将你的所有问题都设计成“是不是”“对不对”“应该不应该”“可以不可以”这种二项选择题!

比如:辩题:青年的`素质提高是由家庭养成的还是由学校养成的?

如果家庭方攻击学校方:

【家庭:请问您,联合国于1985年国际青年节,首次将青年界定为15至24岁之间的人,您方是否认同这种划分方式?

学校:既然联合国也作出规定那我方当然认同。(拖延时间)

家庭:好的,那大学生也就是青年喽?

学校:如果是年龄在15到24岁的大学生,那确实是青年。(努力拖延时间)】

家庭:再请问您,一个青年大学生上完厕所不冲水,是不是没素质?

学校:是的。(对方只能这么回答)

家庭:如果,这名大学生的父母跟他说过,上完厕所要冲水,是不是这个大学生可能就不会这么做?

学校:但是很可能这名大学生所在的家庭是旱厕啊!(对方警觉性足够高,才会用这种方式来回答,学校方的目的是想说明有些素质是家庭意识不到的)

家庭:也就是说您认为即使妈妈告诉孩子以后上完厕所要冲水,孩子也肯定不会冲水?(取非,在此过程中取极端,曲解对方等待他反驳)

学校:不是肯定不会冲水,是可能这个家庭意识不到需要冲水这个问题。(对方警觉性够高,才会从根本上否定掉这个问题)

家庭:那么请问您,学校如何让这名大学生的素质提升?

从解决力度上,利用这种问题难以发现发现难以惩治惩治无法提高来打击对方。

【】是对于青年定义的确认,其实一辩稿说一遍就够了,但是这里没有一辩稿,所以写进去作为情景带入。你看,在对手十分警觉的情况下,4个问题,还是能搞掉对方,所以,用包装精美的例子逼迫对方不得不承认你让他承认的事,就叫攻辩。

关于质询:仅仅举个例子。其中不同,慢慢体会。

题为:“应不应该允许死刑犯立功减刑”。

反方:你们的观点1 是不是说由于死刑犯之前有了2年时间去立功减刑,所以判决之后,就不应该给这样的机会了,对吧?

持方:我们说的是由于这个人在死刑判决之前只是犯罪嫌疑人,不叫死刑犯,而这个嫌疑人不一定是2年而是最长可以有2年的审判时间,如果他在这段时间内都没有去立功减刑,就说明他在被判决死刑后,他就是站在人民的对立面的,是罪大恶极的人,所以不应该允许。

反方:也就是说,你们认为因为之前已经给了很长时间的立功机会,所以判决之后就不应该给了,对吧?

持方:对的

反方:那么会不会出现今天自由辩中对方说的情况:由于汶川大地震,有一个死刑犯救了很多人。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死刑判决前他可以因为救了人而减刑,但是死刑判决后他就只有死了。会不会有这样的可能?(削弱可信度)

持方:但是这样的可能机会是很小的反方:有没有这种可能?

持方:有,但是很小很小的几率

反方:你用一纸判决判定了一个人可以生或者必须死,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