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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宾区经贸局为农民工创业园提供优惠政策

为鼓励广大农民工到我区农民工创业园投资创业,加快我区农民工创业园的发展,实现工业经济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强力支撑,我区为入驻农民工创业园的投资者提供以下优惠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

兴宾区经贸局为农民工创业园提供优惠政策

一、优惠政策

1、项目投产奖励。凡在我区农民工创业园进行生产性项目建设的,且符合区政府规定达到奖励条件的企业及项目,项目竣工投产后,对企业予以一次性项目竣工投产奖励10万元。

2、企业上规模奖励。对经统计部门审核确认,当年纳入区属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奖励20万元。

3、经营实绩奖励 (上台阶奖)。根据我区工业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和上交税金实绩,以年纳税净入库为计算依据,按相关条件和比例计算奖金,奖励相关区直企业或合资企业领导班子、民营企业业主。

4、完成目标奖励。对完成年度销售收入目标任务和我区下达指导性指标计划的重点培育强优企业,分五个等次进行考核,分别给相关区直企业或合资企业领导班子、民营企业业主予以奖励。

5、品牌建设奖励。一是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广西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广西优质农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是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二、主要服务事项

(一)行政许可项目

1、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企业项目审批;

2、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审批;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4、鲜茧收购资格认定。

(二)非行政许可项目

1、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2、《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