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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安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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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传达贯彻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好全国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如下为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安排通知,欢迎阅读!

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安排通知

  篇一: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安排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宝山产业集聚区、城乡示范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深入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精神,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豫安委〔20xx〕9号)要求,20xx年6月,第14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将在我市全面展开,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的宣传为主线,以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的宣传为内容,以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以预防安全事故为目标,面向企业、面向一线、面向基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活动开展,为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安排

(一)全市性活动

1.开展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各县区、各单位要紧紧抓住新《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这个重要抓手,通过专题辅导讲座、开展在线访谈、座谈交流体会、撰写学习体会等方式,掀起“学安法、知安法、守安法”的热潮,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要积极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深入基层,与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面对面宣讲新安法,形成依法治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社会环境。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市安委办邀请市政府领导同志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组织发动人员参与活动,要通过现场咨询解答、发放宣传资料、互动模拟演练等多种方式,吸引公众主动参与,为企业从业人员、市民群众提供安全生产的各类最新信息,广泛普及安全应急常识。特别是提供政策法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应用、防护产品使用等方面的专业咨询与服务。

3.开展佩戴岗位安全卡活动。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0号)要求,指导辖区内所属企业设置企业风险公告栏,佩戴岗位安全卡,大力推广手指口述、安全风险描述、安全操作要点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岗位安全知识,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4.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县区、各单位、各类企业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生命不能重来》、《阵痛》等,要通过组织播放安全生产案例教育片,举办事故警示教育展、组织事故警示案例座谈会等专题活动,全面剖析典型事故原因,深刻汲取惨痛事故教训,用教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5.开展“谈心对话”活动。各县区相关负责人和市安监会成员单位领导要围绕“明责、尽责、知厉害”的主题,分别与所辖区域和本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谈心对话,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企业负责人心中,让他们全面正确履行职责,促使全市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6.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紧急避险技能培训活动。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突出矿山、危化、汛期、道路交通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组织开展多部门协调配合的事故灾难综合应急演练。各企业要对本企业安全应急预案进行综合实战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街道、村镇(社区)要广泛开展紧急避险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活动,全面提高民众的自我防护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区域性活动

各县区要按照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在组织开展好咨询日、警示教育、应急演练、隐患排查等活动的同时,要积极配合好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全省“安全生产中原行”活动,结合属地实际,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要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演讲、歌咏比赛、书画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安全文化周、安全文化节等活动,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形成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各县区要加强在城镇社区的安全宣传,突出宣传用电、用气、用火以及出行安全的知识,在社区内组织安全互相提醒活动,通过家人和邻居之间相互提醒,增强社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养成在家、出行和上班时刻注意安全的好习惯,通过在社区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册、组织社区群众参加宣传活动等形式,在社区形成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三)行业性活动

各行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按照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积极参与全市性“安全生产月”活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市商务局、市发改委等部门,要集中组织开展对油汽管道、矿山、危险化学品、餐饮场所燃气、商场市场、道路交通、建设施工、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市交通运输局要在所有运输企业开展营运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出行前郑重向乘客宣誓“五不一确保”(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生命安全)。市总工会要会同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市教育局要围绕校园安全,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市质监局要加大对全市电梯和其他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团市委要组织好“青安岗在行动”活动。其他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切实开展有行业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等部门要组织媒体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期间的新闻宣传工作,在全市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四)生产经营单位活动

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主体年”活动,切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在查找隐患、杜绝违章、防范事故上下功夫,要组织开展“面对面”、“点对点”的宣教活动,把活动开展在车间、在班组、在一线。要通过组织开展一次警示教育、一次安全承诺、一次安全签名、一次隐患排查、一次应急演练、一次安全知识竞赛、一次小演讲、一次安全小常识答卷、提一条安全合理化建议等切合实际的活动,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措施及安全常识落实到每名员工。通过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整体安全水平。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动手抓,要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动员部署,狠抓推进落实,以活动的扎实开展推进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市政府安委会成立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安监局共同组成的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办公室。

2.强化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区、各部门要组织有关媒体采访活动,采取“四不两直”的形式,深入生产经营一线,进行集中暗访,曝光企业的违法行为,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宣传。各县区要在街道、社区、学校、建筑工地、企业、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横幅,在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张贴安全生产海报,在户外电子显示屏播放安全生产知识。市交通运输局要充分利用城市公交车多媒体、出租车显示屏开展安全理念的宣传;市住建局要指导督促施工单位在工地脚手架和工地围栏上悬挂或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市商务局指导督促商业区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各企业要在厂区正门、厂房内、职工食堂等区域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海报挂图。

3.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县区、各单位对开展的每一项具体活动,要有一个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将任务的内容、完成的时限、工作的要求等一一交待清楚,容不得半点马虎。特别是群众性的社会活动,要充分考虑每一个具体细节,务必做到严密、扎实、有序,确保各项活动项项有人主管,事事有人负责,件件落实到位。

4.强化监督,确保效果。各县区、各部门要派出督查组,深入基层和企事业单位,指导督促各项活动的开展,及时帮助基层解决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基层、企业和社区制定活动方案,策划活动形式,跟踪活动进程,了解活动成效,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推动本县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5.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成员单位,5月28日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报市安委会办公室;7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篇二: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安排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省属驻驻和市属企业:

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豫安委[2016]9号)要求,结合我市具体实际,现将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通过系列宣教活动,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强化基层基础,促进落实安全责任,大力普及安全知识,进一步提升安全素养,为我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营造积极舆论环境。

二、活动主题

xxxxxxxxxx

三、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系列宣讲活动

1.将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十百千”对话谈心活动,同时采取领导同志署名文章、报刊社论、记者访谈、专家论坛等形式,利用报纸、电台、网站等主流媒体及微信、微博、手机报等新兴媒体,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强化责任落实。

2.开展“安全发展”动员活动。在5月31日或者6月1日,由市县党政领导或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就安全发展发表电视讲话、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进行动员,教育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开展安全发展论坛,邀请安委会负责人或者专家作专题报告。

3.组织“百名企业法人谈安全责任”活动。围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动员企业负责人为干部职工上一堂安全专题课,宣传安全发展理念,以实际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深入阐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

4.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宣讲活动。县(区)安委会组织1-2个安全生产宣讲团,深入乡和重点企业,以《河南省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发展形势、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讲,对企业安全文化和职工安全技能进行培训,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组织专家深入生产一线、街道社区、机关学校等,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红线意识、法律知识、安全常识等,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5.开展安全发展公益宣传提醒。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微博等播发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公益宣传广告。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在客运站及长途客车上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在公园、广场、公交站牌及公交车LED显示屏上,滚动播出安全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

(二)举办“一日两查三周”系列活动

1.“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邀请市政府领导同志、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启动市级安全生产微信、微博开通上线仪式,设立专门展台,公众通过扫描关注,参与互动;二是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方式,开展广场咨询、社区咨询活动,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推广“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统一提供政策法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逃生自救、技术装备应用、防护产品使用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把参加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的.期望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并“@你最想@的人”,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微信接力活动。

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将联合驿城区、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在市主会场开展“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咨询日活动(具体方案另发)。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2.安全生产“两查”专题活动。安全法制专项检查,根据安全生产法修订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和职工岗位规程,提高安全法制转化率。汛期专项检查,针对尾矿库、桥梁、山体、旅游景点等进行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3.安全生产“三周“专题活动。一是安全科技周,集中宣传科技强安新成就,展示安全生产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二是安全警示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各部门、各类企业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生命斑马线》等警示教育片,进行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并举一反三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三是应急演练周。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选择危险化学品、矿山、涉爆粉尘、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和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部位,特别是化工罐区和易燃易爆品仓库,组织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事故灾难综合应急演练或者桌面推演,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公众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三)积极组织参与安全生产评比竞赛和媒体“安全生产中原行”系列活动

1.各县(区)安委会、中央省属驻驻及市属企业要积极组织人员,参与全省“安全发展忠诚卫士”网上投票评选活动。

2.积极参与河南法制报安全专刊开展的第八届“安全河南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动员企业通过有奖竞答等形式,面向一线职工开展法律法规、岗位安全知识普及活动。

3.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持续开展读一本安全书、提一条安全建议、查一条安全隐患和一封安全家书等“十个一”活动。

4. 配合开展典型经验专题行。配合媒体及专题组深入采访宣传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治安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情况,挖掘和总结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引领正确的社会价值观。

5. 配合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围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安全生产科技成果,配合媒体记者深入一线,挖掘、采访、宣传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及实施成果,宣传推广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成功经验。

6. 配合开展油气输送管线隐患整治攻坚战专题行。积极配合省安委会组织邀请的主流媒体深入一线,就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回访,总结经验,鞭策后进,为攻坚战完满收官凝聚正能量,发出好声音。

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除参加上述活动外,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活动。

各县(区)活动内容和形式原则同市里同步,同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

中央省属驻驻和市管企业除参加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外,应结合单位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重点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活动、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查找身边隐患活动、争创安全优秀班组活动、安全文化建设和“反三违”活动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落实。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第xx个 “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组委会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成立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安全监管局共同组成的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创新形式,注重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今年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积极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既要巩固传统媒体阵地,也要注重发挥网络、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兴媒体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密度,扩大宣传声势。要坚持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引导和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并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营造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采集整理,了解掌握相关动态,并将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各县区,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及中央省属驻驻和市属企业分别于5月23日和7月1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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