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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退休以后如何取公积金

公积金2.75W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太原退休以后如何取公积金,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太原退休以后如何取公积金

提取流程

1、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除办理销户提取需到本单位缴存公积金所辖分理处办理处,符合其他提取原因条件的',可在中心下设的十二个分理处任选一个分理处办理提取业务;持有缴存公积金配套银行卡或折的职工,需到本单位缴存公积金所辖分理处申请办理提取业务。

2、职工持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到所辖分理处归集综合岗办理提取业务。

3、承办分理处归集综合岗审核提取所需材料,审核无误后,根据原因和提取资料内容在信息系统内录入相关信息,提交上一级进行业务审批。

4、审批完成后,归集主管岗进行资金核算,向配套银行发起提取数据。

5、职工申请提取的公积金额度转入职工所提供的银行卡内。

6、分理处归集主管岗打印《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一并与所需资料的原件返还办理人,公积金提取完毕。

申请条件

1、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

2、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退休封存状态。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