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华君

位置:首页 > 社会工作 > 就业指导

《残疾人教育条例》五大精彩看点

最新颁布的《残疾人教育条例》有五大精彩看点,那它们分别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残疾人教育条例》五大精彩看点

01

明确各方责任,设立残疾人教育的专门机构。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卫生、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复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对本区域内适龄残疾儿童的身体状况和受教育能力进行评估,开展就学咨询,提出入学建议和指导意见。”

02

贯彻终身教育原则,支持系统从学前到成人全程覆盖。

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和鼓励普通高级中学、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创造条件,增加残疾学生的入学机会,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专业和规模。”

第二十四条”专门接收残疾儿童的幼儿园、专门接收残疾儿童的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的幼儿园等学前特殊教育机构,应当根据学龄前残疾儿童的特点与需求,遵循教育、保育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促进残疾儿童健康发展。有条件的'地方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置专门的残疾儿童学前特殊教育机构。“

03

个别化教育计划成为“标配”。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残疾学生的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协商,研究、制定符合残疾学生特性与需求的个别化教育计划,并根据个别化教育计划,建立相应的考核与评价标准。”

04

“陪读”进学校名正言顺。

第三十二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支持和鼓励有特殊教育经验的专业人员、志愿人员辅助学校实施对残疾学生的教育,必要时可以临时聘任有关志愿人员辅助教学。”

05

扶持民办特殊教育机构。

第四十二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举办民办特殊教育机构,向残疾人教育机构和残疾学生提供捐赠;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招收残疾学生。”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民办特殊教育机构、招收残疾学生的民办学校,应当参照当地残疾学生的生均经费标准,予以经费资助。

民办特殊教育机构注册为非营利性组织的,依法享受税收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