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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办居住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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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的,应主动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报暂住登记,下面为大家分享了海口办居住证办理指南,欢迎大家来了解。

海口办居住证怎么办理

办理条件

非海口市户籍公民到本市居住并在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有合法稳定就业的,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就业证明。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2、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住地住址证明。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无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的.应提交购房合同及交费(贷款)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及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在学校连续就读的,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连续就读证明。

连续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1、在海口市居住三日以上的非海口市户籍公民,按以下程序办理:

(1)、持本人身份证及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填写《海南省流动人员信息登记表》,并在表格上贴上本人大一寸彩色近照一张。

(2)、已在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满6个月的,凭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申办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居住证申领表》,并在表格上贴上本人大一寸彩色近照一张;

(3)、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民警受理,登陆海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对申请人的居住登记信息,居住登记信息不完整的进行补充完整,确定居住登记信息无误后,完成居住证受理操作,向申请人签发《居住证领取凭证》,并将信息上传至分局办证中心或开发区、机场分局治安大队;

2、非海口市户籍公民已在本市居住满6个月,但未在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凭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情况证明和本规范第二条规定的申办材料,向居住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海南省流动人员信息登记表》及《居住证申领表》,并在表格上贴上本人大一寸彩色近照一张;

(2)、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民警受理,报值班领导审批后,登陆海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申请人的居住登记信息,确定居住登记信息无误后,完成居住证受理操作,向申请人签发《居住证领取凭证》,并上传至分局办证中心或开发区、机场分局治安大队;

3、各分局办证中心和开发区、机场分局治安大队办证人员登陆海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制作居住证;

4、公安派出所派员到各分局办证中心或开发区、机场分局治安大队领取并发放居住证

关于居住证申领问题释疑

问题1:夫妻一方有劳动合同,共同居住的,双方都可以办理居住证吗?

解答:可以。需要居(村)委会出具夫妻二人居住证明。

问题2:可以到工作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吗?

解答:不可以。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申领。

问题3:居住在工棚、工地的可以办理吗?

解答:可以。由本人所在施工单位提供劳务证明和居住事实证明。类似情况可由单位委托专人统一办理。

问题4:有工商营业执照,不能提供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应该在营业所在地办还是在居住所在地办?夫妻双方都可以办理吗?

解答:都可以办理,应当向居住地的派出所申领,可由居(村)委会出具居住证明。

问题5:住本单位宿舍,但单位无法提供房产证,仅凭单位证明可否受理?

解答:可以。必须提交居(村)委会出具有半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问题6:居委会或网格员可否帮助居民代办居住证?

解答:居委会或网格员可帮助本辖区的群众代办居住证。

问题7:给私人老板打工的员工,住在店里的,受理需要什么材料?

解答:提供社保清单、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用工的薪酬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问题8:在海口居住满半年了,但没有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怎么办?

解答:对于这类有在海口满半年以上居住事实的群众,也是可以申领居住证的,但申办时需额外提交居住满半年的证明。此证明可由居住地社区居(村)委会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