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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事档案怎么挂靠

我国古代的档案,在各个朝代有着不同的称谓。商代称为“册”,周代叫作“中”,秦汉称作“典籍”,汉魏以后谓之“文书”、“文案”、“案牍”、“案卷”、“簿书”,清代以后多用“档案”,现统一称作“档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京人事档案怎么挂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南京人事档案怎么挂靠

1、个人代理需具备南京市区家庭户口,出具原单位同意流动的有关材料(如辞职批复,终止合同决定,同意调动函)及现已正式被录用的.有关材料(如派遣证、劳动合同等)来我中心开商调函,档案转至我中心后,由我中心审阅档案材料,个人填写《人员情况登记表》,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办理存档手。

2、请持与原单位解除或中止合同的证明,来我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档案不能放在自己身边。

3、您把和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交到我中心2号窗口即可转为个人代理。

4、在南京人事人才网"网上办公到档查询"栏内直接输入你的姓名和出生日期查询。

5、挂靠办事须知。

6、凡外地应届毕业生来宁就业,异地调入,经批准已落实南京工作且无固定住所,无直系亲属或单位暂无集体户的人员,在本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可申请办理户籍挂靠。

7、挂靠集体户口关系人员应和聘用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聘用单位在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立户后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委托手续。

8、申请挂靠集体户口人员,应填写《户籍挂靠登记表》,领取《单位户籍挂靠证》,报我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9、户籍关系代理费及公安部门的工本费按规定由聘用单位或挂靠集体户口人员交纳。10,挂靠集体户口人员应履行下列义务。11,如变更单位,住所,婚姻状况,联系方式等,须在变更后的一个月内及时到我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12,人事关系转出我中心时,应先办理户口关系迁移,方可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13,根据公安部门,人事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有关事项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达我中心或指定的地点。

14、两张一寸近期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名字及出生日期)

15、《户口迁移证》及复印件

16、《准予迁入证明》

1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8、已填好的《户籍挂靠登记表》(“服务处所”一栏必须填写)

19、《单位户籍挂靠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