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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长沙县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收缴10月1日启动,具体情况本站小编收集如下:

长沙县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长沙县社会保障“一卡通”发行暨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缴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对两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目前,长沙县已全面铺开社保卡的发行工作,在接下来的三个月内将发放70万张。社保卡发行后,各合作银行将在所有网点设立社会保障卡服务专柜,为持卡人提供挂失、换(补)卡等全方位服务;各定点医院在办理入院登记等服务时,对持卡的患者,不得要求提供身份证;同时其他职能部门在提供政府公共服务方面,可利用社保卡进行身份验证、信息核查和待遇发放,真正实现“一卡在手,生活无忧”。

长沙县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个人缴费标准为120元/人·年,县惠民补贴15元,实际缴费105元/人·年。其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代缴;“三无”人员、城乡低保人员、优抚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全额代缴。10月1日—12月31日为集中收缴时间,12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将完成收缴工作,并于2016年1月1日至10日将个缴基金汇入居民医保基金专用账户。2016年度居民个缴基金预计将达到7400多万元,个缴基金须严格执行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管理。

县委常委、副县长杨莉指出,各相关部门要注重方法,确保年底前完成70万张社保卡的发放任务;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收缴工作目标任务是参保率100%,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把握好“按时完成”和“质量保证”两个要求,稳妥有序地开展收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