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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传活动通知汇编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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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接触并使用通知的人越来越多,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那么,怎么去写通知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宣传活动通知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宣传活动通知汇编10篇

宣传活动通知 篇1

各镇、公安分局,管理区,市驻区各单位,区直各机关、事业单位:

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地推进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就认真做好排头兵实践活动宣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着力解决宣传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紧扣“三个走在前面”的主题,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认真组织,精心谋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简报、网络、宣传栏等行之有效的载体,确保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

二、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各单位要因地制宜,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积极构建有效载体,努力营造热烈浓厚的社会氛围。

(一)用好宣传栏。

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有限的宣传栏,根据排头兵实践活动三个阶段的不同要求,制作图文并茂、内容丰富的宣传专栏。各镇、三灶管理区、金湾公安分局要制作3期以上宣传专栏。

(二)编好活动《简报》。

各镇要根据自身的工作 。 特点,认真办好活动《简报》,及时将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工作进展情况、特色做法、典型经验及所取得的实效体现出来。没有创办《简报》的各单位要积极利用区排头兵实践活动《简报》,宣传报道本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对特色鲜明、成效突出的做法,区将上报市排头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开展好特色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紧扣“三个走在前面”的主题,精心设计载体,通过开展征文、演讲比赛、大讨论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信息的上报工作。

各单位要确定一名政治素质较高、写作能力较强的同志作为信息员,专门负责向区排头兵实践活动办公室报送信息。在确保信息质量的同时,各镇每周报送的信息不少于1条,三灶管理区、金湾公安分局、市驻区各单位和区直各机关事业单位每2周不少于1条。

各单位信息员的名单及联系电话请于3月9日前报区排头兵实践活动办公室,电话:7799022、传真:7263288、电子信箱:jw@。

宣传活动通知 篇2

各项目单位,山东、四川省疾控中心:

20xx年世界卫生大会决定每年的7月28日为“世界肝炎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肝炎防治工作,为认真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要求,响应世界卫生组织、世界肝炎联盟的号召,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将于7月23日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中国肝炎论坛暨20xx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大会”。为扩大影响,形成声势,整体联动,在世界肝炎日前夕,我会与有关单位合作,将在北京、济南、杭州和成都等地设立会场举办相关宣传活动,希望各项目单位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世界肝炎日”为契机,掀起宣传肝炎防治热潮,进一步推动项目的开展和肝炎防控工作的落实,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

我国病毒性肝炎防控工作虽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由于人口众多,肝炎病毒感染者基数大;社会公众对肝炎认知低,社会歧视依然存在;肝炎患者知晓率低、就诊率低、依从性差;社会人群规模化检测、患者规范化诊治水平不高;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和母婴传播阻断需要加强;药物可及性仍有很大提升空间,社会医疗保险相对滞后;高危人群需要更多的关爱和服务。因此,我们必须提高认识,加强对肝炎防治工作的领导,各项目单位要迅速组织人员,制订方案,认真安排好“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

二、发挥优势,深入基层

各单位要在认真完成项目任务的基础上,走出医院、深入厂矿、社区、学校,深入患者家庭开展咨询、义诊等便民服务;积极为驻地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充分发挥医院优势,举办健康大讲堂、专家访谈、学术交流等活动开展医患互动,改善医患关系,大力普及肝炎防治知识,努力提高群众自觉防控肝炎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指导肝炎患者接受科学规范诊疗,提高依从性。

三、搞好结合,创新宣传

各单位要将宣传教育活动与当地实际相结合、与项目任务相结合,利用项目的组织系统、技术网络,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借助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公交视频等媒体,开展预防接种科普知识传播;通过公益广告、专题节目、集中采访、专家讲座、在线访谈及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增强群众的防病意识和预防保健能力。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将发送肝炎宣传科普手册、海报、视频资料等,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发放张贴,使其收到良好效果。

各单位在开展肝炎防治宣传活动中,要确保宣传教育内容科学、准确、无误,不得利用宣传活动推销产品或募集资金。要注意收集、整理宣传活动资料,总结好的经验,推广好的方法,活动结束后请在10日内将活动情况报送我会。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宣传活动通知 篇3

各区县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办公厅和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xx〕32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月活动主题

本次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的主题是:保护农民工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部门、各区县要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和本地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以产生职业病危害严重、农民工较集中的粉尘作业、化工行业、机械行业,特别是农村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等为重点,以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为主题,深入开展宣传和服务活动。

二、宣传月活动时间

本次《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自20xx年4月24日开始,至5月24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自4月初至4月24日,为宣传活动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制定宣传活动方案,进行重点活动筹备。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宣传活动的准备工作,确保宣传月活动如期开展。

第二阶段:自4月24日至5月1日为宣传启动阶段,主要工作是召开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职业病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举办大型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咨询活动;各部门、各区县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和本区县实际,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的氛围。

第三阶段:自5月1日至5月20日为强化宣传教育和执法服务阶段。主要工作是集中力量扩大宣传效果,深入企业开展专项咨询、培训、监督检查和服务。召开现场会、交流会、培训会,启动系列专题讲座和培训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服务。

第四阶段:自5月20日至5月25日为总结阶段。总结宣传月工作经验和活动效果,适时启动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行动、职业卫生基本服务试点和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活动。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xx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卫生局副局长林立军担任,副组长由市安监局朱智峰副局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吴承明巡视员、市总工会黄淑玲副主席担任。成员有市安监局李兆男处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孟宪文处长、任广田副处长、市总工会戴述贤副部长、市卫生局戴金增处长,市卫生监督所邢建军副所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况丹副主任、市职业病防治院杨顺来副院长组成。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设市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工作。戴金增兼任办公室主任,邢建军担任常务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在宣传月活动中,各部门工作分工。

1. 卫生部门重点负责宣传活动的综合协调及职业病预防、诊断、治疗,职工健康监护、职业危害防护,建设项目卫生评价及审查,卫生法规标准和有关卫生知识、技术服务、科普知识等的宣传和医学卫生技术指导。

2. 安监部门重点负责作业现场监督、职业中毒事故防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宣传。

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重点负责职业病患者社会保障政策及职业病的'医疗、工伤保险待遇政策等方面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4. 工会组织重点负责职工职业健康权益保障、企业职业健康劳动保护责任义务、工会组织职能及工会监督职责等方面的宣传。

5. 各区县相关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宣传活动。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重点负责管理和服务范围内的宣传活动。

四、活动内容和组织形式

本次宣传月活动要采取新闻通报、专题讲座、公益广告、现场宣传咨询、组织培训、深入企业座谈、开展健康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一)召开专题会议、发布新闻通报

1. 各部门联合召开宣传月启动暨新闻发布会。各成员部门根据职责分别发布情况、提出要求。主要内容包括:通报宣传活动安排;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通报我市职业病防治情况;职业病防治和宣传月活动工作要求等。在宣传月期间根据具体情况召开各类专题会议。

2. 各区县设立分会场组织有关单位参加会议,适时召开本区县专题会议。各部门召开本行业有关专题会议。

(二)电视专题讲座或者组织专题报告会

由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专家进行讲座,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及防治职业病科普知识,各单位分别选派专家、设定课题、准备材料,并承担讲座任务。

(三)利用广播电台宣传

力争运用广播电台走进直播间等专题节目,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和职业病防治知识、职业病诊断治疗;职业危害项目申报、防护;职业病社会保障等的宣传。请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接受群众咨询提问,回答社会普遍关注的有关问题。

(四)利用报刊进行宣传

力争在今晚报、天津工人报、渤海早报、健康周报等报刊登载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文章。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五)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1. 由各成员部门联合举办现场咨询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技术服务人员、职业病诊断治疗医师等为群众提供现场咨询服务、义诊,并免费发放科普和法制宣传资料,展示宣传画报、板报,现场播放录像材料等。

2. 各区县有关部门要联合在本区县举办场现咨询活动。

3. 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有关部门技术服务机构,要组织本行业、企业咨询服务活动。

(六)深入厂矿企业宣传、服务

1. 进厂宣传服务。选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企业,组织有关成员部门、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职防院等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发送宣传材料、进行现场咨询、防病指导、知识培训。

2. 进厂义诊服务。选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企业,组织体检、诊断机构组成服务分队,深入企业为农民工进行免费职业健康检查。

3. 各区县要在辖区内选择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粉尘、化工、机械制造等企业、职业病高发和农民工集中的企业,进行现场宣传和咨询服务,开展对困难企业农民工免费体检活动。

4. 各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部门,在主管和服务范围内深入开展现场宣传和咨询服务。鼓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深入企业开展免费咨询服务活动,或提供优惠性技术服务活动。

(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1. 由各成员单位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邀请人大、政协等有关领导和代表、委员,新闻媒体参加,对职业病防治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舆论监督。

2. 各区县要结合辖区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组织本辖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3. 可以结合执法检查情况,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组织职业病危害企业代表参加,宣传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推广职业病防治工作经验。

(八)组织培训

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执法人员、技术服务人员、企业负责人、企业行政和工会主管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工作的干部等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和职业病防治专门知识培训活动。

(九)营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氛围

1. 宣传月期间,各成员单位、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防院和各区县相关部门、执法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等,分别在本单位悬挂宣传布标、布置宣传牌匾进行宣传,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咨询。

2. 印制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画、册,现场发放宣传材料。

3. 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出动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

4. 组织动员企业单位在企业内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活动,在企业内和外环境悬挂宣传标牌。鼓励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职业病防治宣传月活动。

5. 有条件的区县可以在公共场所和人员集聚场所,如:公交车、地铁、长途汽车、火车站区或者候车区、商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密集区域,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布标、张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画。

五、宣传内容和用语

(一)主要宣传内容

1.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2. 职业病防治知识

3. 《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的成绩

4. 职业病防治先进典型(典型单位介绍情况)

5. 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

(二)宣传用语

宣传月中各部门、各区县、各单位,向社会公开展示的横幅、标牌、标语等宣传用语,应当使用卫生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办公厅和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公布的统一宣传用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也要成立相应宣传领导小组,主管职业卫生工作的相关领导要亲自挂帅,制定辖区宣传方案,切实组织好这次宣传活动。并以此次宣贯活动为契机,切实建立起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把宣传活动作为保护劳动者健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要积极配合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安监部门,工会组织,精心组织,通力合作,认真部署实施,做好宣传工作和服务。

(二)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重点针对辖区内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重点人群(接害农民工)和重点作业岗位,如粉尘作业、化工作业、机械作业,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与当地新闻媒体配合,认真组织好专题专版宣传材料,在辖区内有影响的报刊、电视台、电台刊播。营造政府重视,用人单位参与,媒体支持,社会关注的氛围。要组织人员在公交车、地铁、长途车站、火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密集区张贴宣传画和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

(四)宣传周结束后,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认真对辖区的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认真及时填报统计表(见附表),并于20xx年5月20日之前将书面文字总结、宣传月活动方案和统计表(包括影像资料、总结材料电子版等),一并报送宣传月活动办公室,宣传月活动办公室电子邮箱。办公室将资料收集汇总后,于5月31日前分别报送国家有关部门。

宣传活动通知 篇4

今年6月25日是第19个全国土地日,国土资源部确定的主题为:“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线”。在全国土地日期间,各市县局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并与当前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相结合,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策划,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的国情、国策、国法,以及社会关注的我省土地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使土地管理工作获得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二、宣传重点

围绕“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线”的宣传主题,结合我省实际,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着力宣传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在当前保增长的新形势下的重大意义,深入阐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规范管理的深刻内涵,在全社会形成保护耕地红线,依法合理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一)大力宣传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二)结合“双保行动”,大力宣传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宣传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和维护土地管理法治的重要意义,使各地扩大内需用地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

(三)结合基本农田保护20周年纪念活动,大力宣传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整治的必要性。

(四)结合我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大力宣传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党和政府为了保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为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大实事。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市县局要将第19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加强策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查落实。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安排专门经费投入。积极争取当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争取相关部门和媒体的配合,争取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

(二)紧扣主题,广泛宣传。紧紧围绕部确定的宣传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各市县局要注意挖掘和推出先进典型,用生动鲜活的事例宣传推广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形成一个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格局。

(三)积极创新,讲求实效。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各市县局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努力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注意宣传的内容要通俗易懂,活动的形式要新颖活泼,使广大群众易于接受,乐于参与。

(四)及时总结,加强反馈。省厅将于今年全国“土地日”期间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详见附件),各市县局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含图片)、产生的影响和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及时进行总结,并于7月20日前将第19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情况书面报送省国土环境资源宣教培训中心。

宣传活动通知 篇5

国卫办疾控函﹝20xx﹞3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中国疾控中心:

20xx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4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宣传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必要经费,不走过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宣传周活动落到实处。重点宣传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常见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职业人群健康促进等。

二、各地要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宣传优势的同时,积极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12320热线等新平台新载体,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传播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知识,实现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的通俗化和普及化。用人单位要结合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创建健康工作场所、健康企业等工作,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标语横幅、内部网站、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宣传互动,提高活动的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各地职业病防治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要积极参与宣传工作,将日常职业卫生服务工作与宣传活动有机结合,积极参与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三、各地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制定适宜宣传策略,强化本地区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的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尤其要深入企业、车站、市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法》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活动结束后,各地要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经验和问题,及时提炼先进经验和宣传典型做法,并加强信息报送,于20xx年6月10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统计表(见附件2)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评估区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一项指标。

国家卫生计生委联系人:田芳

电话:010-6879182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系人:邱明月

电话:010-84208257

安全监管总局联系人:郦净

电话:010-64463002

全国总工会联系人:高峰

电话:010-68591847

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xx年4月14日

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1.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2.健康工人健康企业健康中国

3.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健健康康退休

4.健康就是财富

5.职业健康幸福

6.健康劳动,幸福生活

7.创建健康企业,促进劳动者全面健康

8.科学防治职业病

9.关注职业卫生,关爱幸福人生

10.关爱农民工职业健康

11.创建并推行健康企业文化

12.做好职业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健康损害

13.开展职业健康促进,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

14.工伤保险,有力的保障

宣传活动通知 篇6

各校、幼儿园:

按照《关于开展20xx年开鲁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食药安委【20xx】1号)精神,6月16日---7月2日,各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县政府对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主题活动高度重视,6月16日上午开展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各校接到通知后要召开专题会议,详细部署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相关事宜。

2、邀请食品安全专家开展专题讲座、主题班会、专题展览、悬挂标语等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3、对学校食堂、商店、饮用水等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通过QQ群、校讯通等平台发送短信,提醒家长经常教育孩子注意饮食安全。

5、各校留存好开展食品安全主题活动的文字和影像资料,以备检查。

宣传活动通知 篇7

每年的3月21日为“世界森林日”。除了植树,“世界森林日”更多地关注森林与民生等更深层次的问题。森林可为人类做出巨大贡献,它在环境安全、消除贫 困、提高人类生活水平等许多方面蕴藏着巨大潜力。为此,3月20日,张泾社区开展了以“坚持节能减排,倡导绿色消费”为主题的宣传活 动。

社区通过向汇隆街商家发放宣传单,倡议商家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要求实施节能减排,有效降低消耗,促进资源高效利用。活动中,工作人员还向居民进行宣传教 育,建议大家重新提起竹篮子上街买菜,日常生活中不使用塑料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生活垃圾分类袋装,以及废旧物品资源再利用等。因近日油价上涨,活动 还适时号召居民“少开车,过低碳生活”。

通过此次活动,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从而建立起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新机制,共建美好家园。

每年的3月21日,是世界森林日。苏州工业园区熙岸社区组织佳艺御湖幼儿园的小朋友们开展了“我为小树添新衣”的活动。

工作人员告诉小朋友们,森林是地球妈妈的衣服,地球妈妈有了这层保护,才能孕育出多姿多彩、生机勃勃的一切生命。“春天是一个万象更新的季节,小树、小草开始发芽了,需要我们去呵护,就像妈妈呵护我们一样。要怎样去呵护它呢?”小朋友们你一句我一句地说:“不可以随便摘花”、“不要踩小草”、“我们要保护小树苗”。接下来的环节中,小朋友们用彩纸剪出各种形状的树叶,并在上面画上心中的图案,签上自己的名字,争先恐后的为小树添新衣。

地球是人类共同的唯一家园,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规模的扩大,人类懒以生存的地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有资料显示,全球已有30%的土地因人类的活动遭致退化,还有数不清的生活垃圾 。森林面积以每年约1700万公顷的速度消失,平均每天有140种生物消亡等,地球正遭受着人类的破坏,地球只有一个,我们要好好的善待地球,保护环境。此次通过开展“世界森林日活动”,使小朋友们懂得爱护环境是每一个人的责任,让环保意识从小生根发芽。

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森林不仅可以绿化环境,还能防风固沙,防水土流失,吸收二氧化碳,减轻环境污染。人们誉它们为‘大自然的美容师’、‘特种医生’、‘木材制造厂’、 ‘绿色品仓库’、‘价廉物美的肥料、染料’……等。地球离不开森林,人离不开森林。

一场火灾所消耗的树木量是无法估计的:

风和日丽的一天,一位小姑娘上山玩耍。突然,一点星星之火在那里出没。顷刻间,满山烟火迎风呼啸。山下的居民看到火势第一个会想到什么?“119”——火警!消防队员得知,火速赶往现场,奋力灭火……

第二天清晨,这快原本郁郁葱葱的地方转化成了一大块焦黑。如果在那一夜,没有消防队员前去灭火,那么火势就会蔓延,一座、二座、三座……甚至五十座、一百座的山会遭殃。

有一句话说:一棵大树可以做出几亿根火柴,但是一根火柴便可毁灭整一个森林。

保护森林,人人有责;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一点星星之火,则有可能会造成人民巨大的损失:生命、财富、亲情、环境……所以,保护森林,就是保护自己;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了无数个生灵;保护森林,就是每个人的义务;保护森林,就是做了一件非常非常大的好事。 树木是人类生存的环境;树木是人类的自然氧吧;树木是人类生命的质量。森林是我们生活中的“肺”,它为人类提供木材和各种林业产品。它是绿色的水库,能调节气候,净化空气,涵养水源,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改良土壤。 烧毁了森林,树木,产生大量的有害物体,破坏生态平衡,导致水土流失,气候恶化,危及人畜的安全,树木太少,出现了夏天特别热,冬天特别冷,死于呼吸疾病的人也逐年上升,树木太少也会出现大水灾。 我们应当知道森林防火的重要性、什么是森林防火、什么是森林火灾、小学生在森林防火中应该怎样做等森林防火基本知识,同学们,我们要从小树立爱林护林的意识。我们应该保护属于我们的绿色森林,让绿色永驻我们心间。

如果人人都保护森林,那么就会没有火灾,世界将更加美好、愉快。

宣传活动通知 篇8

国卫办疾控函〔20xx〕3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国家办公厅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xx年4月26日是第10个“全国疟疾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全国消除疟疾工作方案(20xx—20xx年)》要求,进一步提高社会和公众防治疟疾的意识,推进全国消除疟疾进程,我委决定在4月26日前后开展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活动主题是“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精心策划,营造消除疟疾工作的良好氛围。当前是我国实现到20xx年消除疟疾的关键时期,各地要按照《全国消除疟疾工作方案(20xx—20xx年)》要求,结合当地工作进展,以“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向地方政府进行专题汇报,争取政策、经费等支持。要提早谋划,精心部署,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积极宣传消除疟疾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措施,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和政策支持环境。

(二)部门协作,提高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与当地检验检疫、商务、旅游等部门加强合作,围绕宣传主题,加强对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提高境外自我防护能力,增强及时就诊、规范治疗意识,减少传播风险。各地要制订详细宣传方案,统筹安排资源,共同开展宣传活动。

(三)创新形式,增强宣传活动的持久性。近年我国报告的疟疾病例以输入性病例为主,疟疾流行的季节特征不明显,消除疟疾宣传应当成为一项长期性、常规性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与方式,通过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持久广泛宣传疟疾防治核心信息(见附件),提高公众疟疾防治水平和能力。

(四)组织培训,提高医疗机构病例诊疗水平。各省级卫生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针对消除疟疾诊疗中的薄弱环节,尤其是疑难重症病例救治难点问题,在“全国疟疾日”前后组织医疗机构人员开展一次深入的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增强医务人员疟疾鉴别意识,提高救治水平。

 二、相关要求

请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真总结本地区“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20xx年5月底前将书面材料报送我委疾控局,电子版材料(含视频、照片、宣传画等)发送至xuedichu1009@163。com,我委将适时开展宣传活动的总结交流。

联系人:疾控局 胡桃

电话:010—68792697

传真:010—68792342

附件:疟疾防治宣传核心信息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xx年3月30日

 附件

疟疾防治宣传核心信息

一、面向所有人群的核心信息

(一)疟疾是一种可防可治的寄生虫病。

(二)疟疾是通过蚊子叮咬传播的。

(三)疟疾的主要症状是发冷、发热、出汗。

(四)预防疟疾最好的办法是防止蚊子叮咬。

(五)非洲和东南亚是疟疾高度流行区。

(六)重症疟疾会危及生命。

二、面向医务人员的核心信息

(一)从非洲和东南亚回国的发热病人,须查疟原虫。

(二)医疗机构如无治疗疟疾药品,可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联系。

三、面向出入境人员的核心信息

(一)出国前应当了解目的地疟疾流行状况。

(二)在疟疾流行区,要防止蚊虫叮咬。

(三)企业派驻非洲、东南亚等地的随队医生应当具备疟疾诊治能力,并储备足量疟疾治疗药物。

(四)出现发热、发冷、头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医,主动告知旅行史。

宣传活动通知 篇9

  各乡(镇)、各街道、承钢公司计生办:

20xx年7月11日是第26个世界人口日,联合国人口基金确定20xx年“世界人口日”的主题是“紧急状况中的弱势群体”。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中国地区宣传活动主题确定为“弘扬婚育新风,关爱弱势群体”。各乡(镇)、街道、承钢公司计生办要紧紧围绕中国地区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乡(镇)、街道、承钢公司计生办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要以“7.11”世界人口日为契机,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宣传活动。活动要紧扣主题,突出特色,深入宣传,引导广大妇女儿童积极参与,呼吁各界采取行动保护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生殖保健、生命安全,为促进弱势群体的健康生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大力宣传,突出重点

各乡(镇)、街道、承钢公司计生办要紧紧围绕“弘扬婚育新风,关爱弱势群体”这一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动员广大妇女儿童关爱自身健康,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倡导积极乐观向上的生活理念,关注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引导他们正确对待性与生殖健康的敏感问题。同时也要借助“7.11”活动宣传契机,进一步宣传打击“两非行为”、“免费生殖健康检查”以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保障家庭幸福、妇女儿童的生殖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深远意义;全面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提高全民预防出生缺陷意识,倡导计划怀孕夫妇积极参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活动,预防出生缺陷不良妊娠的发生,为全区营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

三、开展活动,做好反馈

各乡(镇)、街道、承钢公司计生办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要突出活动主题,精心策划。活动结束后,各计生办要在7月13日前将活动总结及声像资料上报区计生局

宣传活动通知 篇10

一、 指导思想: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贯彻《语言文字法》,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我校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增强全体师生的语言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参与意识,促进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不断深入,为构建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二、主题:

充分认识推广普通话对消除语言隔阂,增进人际沟通,促进社会交往,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作用。

三、活动内容:

1、营造推普宣传氛围。

张贴以宣传推广普通话为主题的手抄报,形成推广普通话、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良好氛围。

2、利用传媒宣传造势。

(1)一次国旗下讲话。

在国旗下由辅导员做主题讲话,进行学校推普活动宣传、动员。

(2)一份倡议书。

向全校师生发出一份倡议书。

(3)一档“推普”特别节目。学校广播站在10月1日前,以“最美的语言、最真的情感”为主题推出一期推普周特别节目。

(4)一次主题手抄报评比。

(5) 各班在语文老师指导下利用板报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及普通话知识。

3、抓好师生推普工作。

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关于教师要讲普通话的规定和要求,提倡全校师生讲普通话、用规范字,将普通话水平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挂钩,使全校教师提高认识,自觉学习、使用普通话、规范字。

4、做好系列活动。

(1)结合读书活动,开展“祖国颂”教师朗诵会,提高老师的普通话水平。

(2)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开展争“普通话章”的活动,在推广普通话宣传中发挥积极作用。

(3)宣传普通话知识,在校园内张贴有关推广普通话的宣传画,营造浓厚的推普氛围。

(4)开展一次朗读比赛活动,对于朗读能力高的同学将被评为“朗读小明星”,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并选为红领巾广播站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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