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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校教练员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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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体校教练员考勤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体校教练员考勤制度

一、领导重视:学校将业余训练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常研究部署,并由校长亲自管理或由一名副校长分管。

二、落实场地和器材:学校要建有一个200米环形跑道的操场和50平方米的.室内简易训练房,配有常用的训练器材。

三、教练员条件:

1、热爱业余训练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2、努力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刻苦钻研业务,坚持科学选材和科学训练;

3、制定详细的训练计划(年度计划、阶段计划、课时计划),并及时进行总结。

4、建立运动员训练考勤制度;

5、建立运动员成绩档案;

6、每周训练必须达到4次以上,每次1.5个小时以上,暑、寒假安排一定时间进行集训;

6、每支队伍运动员训练人数必须达到10人以上。

四、指标要求:

1、每年必须向市体校输送优秀运动员1—2名,向县体校输送3—5名;

2、每年必须选拔3名以上运动员代表永嘉县参加市分龄赛,且得分在30分以上,集体项目进入前六名(输送到上级体校的运动员的成绩计入原输送学校)。

五、奖励措施:

每年年终由县体育局、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各训练点进行全面考核(考核表附后),根据考核结果对训练点进行分类:考核分在90分以上的为一类训练点,给每个学校的教练员补贴3000元,给每所学校添置器材补助2000元;考核分在75至90分之间的为二类训练点,给每个学校的教练员补贴2000元,给每所学校添置器材补助1500元;

考核分在60分至75分之间的为三类训练点,给每个学校的教练员补贴1500元,给每所学校添置器材补助1000元;达不到指标要求的学校(考核分在60分以下),撤消其训练点,不发任何补贴和补助。

另外对于成绩特别突出的训练点,给所在学校奖励1000—3000元,并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