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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制度范本(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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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生制度范本(通用5篇),欢迎大家分享。

学生制度范本(通用5篇)

学生制度1

一、联系内容和方法

1、经常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2、听取学生对教学、学生管理工作的意见。

3、听取学生对学生干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4、对学生学习方法提出合理化建议。

5、对学生进行文明守纪教育,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行督导。

6、每周至少与联系学生进行一次谈话。

7、每月至少到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8、定期听取所联系学生干部的工作汇报。

二、具体分工

1、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院长、副院长均应联系学生,且联系学生数量不低于50名。

2、具体分工由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办公室根据各层次学生的实际情况向院党委提出初步意见,最后由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党委研究落实。

学生制度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对学生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申请范围:

1、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受侵害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受侵害的;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生证书的权利受侵害的;

4、对学生给予的处理不服的;

5、学校、教师或其他人员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受侵害的。

二、受理申诉部门:

1、学校成立以李淑玲为主任、何永根书记为副主任的《学生申诉办公室》。

2、申诉须写明申诉人的自然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请求、请诉理由、其它有关情况。

三、调查、听证办法:

1、学校申诉委员会或学生管理部门接到学生或监护人的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笔录;

2、属校内申诉委员会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然后召开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和学生以及被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听证会,进一步核实案由;

3、调查、听证过程的笔录或听证材料的记录,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档案。

四、处理:

1、依据《教师法》第八章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A、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B、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C、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所列情况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学校接到学生或监护人提出的申诉书,在30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其个人档案,作为今后考核的依据。

3、学校对第一项处分决定撤销处分的决定,都要及时报市委法制科备案。

4、受行政处分的个人如不服学校给予的处分决定,可以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教委或所属教育行政机关申诉行政复议中申诉,由市教委或其所属教育行政机关对其处理决定进行复议和裁决。

学生制度3

1、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制订的一切规章制度,尊重宿管员的劳动,服从宿管员的劝导与管理。住宿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睦相处。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2、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奔跑、嬉笑打闹,熄灯后不讲话、不走动、不听广播等。

3、不准将校外无关人员、不住宿的同学带入宿舍楼。

4、不在宿舍内玩扑克牌,不将篮、足、排球带入宿舍楼。

5、宿舍区内必须文明礼貌,讲究公共卫生,禁止乱掷食物、垃圾和将食物、垃圾倒入下水道。

6、因故不参加夜自修、不住宿学生,必须事先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及时报有关管理员。

7、不使用明火、不私接、私装电源插座,严禁将电源线拖进宿舍进行“照明”和使用“热得快”、“充电器”等电器用具。严禁夜间在宿舍内点燃“蜡烛”、“蚊香”,以防失火。

8、宿舍内学校提供的一切设备、设施必须保持完好,不准私自改装、拆卸、搬走。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9、上课期间不得回寝室,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要进入或离开宿舍,必须持有班主任或政教处主任的书面证明,并交管理员存查。

10、不得玩弄宿舍内报警设施,碰到外来人员入侵宿舍和夜间发生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打开报警装置开关报警。

11、讲究个人卫生,床铺、行李、被子、衣服、鞋袜、杂物、洗漱用品等摆放整齐,宿舍内保持清洁、整齐。

12、爱护宿舍里的一切公物,不在门、窗、墙上乱涂乱画、乱贴、乱钉。

13、每一寝室设一名寝室长,寝室长应协助宿管老师管理好寝室的纪律、卫生和安全工作。

14、提倡文明住宿,争创文明寝室,建立文明寝室评比制度,天天有检查,每周有评比。对违反宿舍管理条例者,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从劝阻,坚持不改或违纪情节严重者,作行政处分。

学生制度4

为了保证每位学生安全顺利离校、返校,体现我校“一切为了学生,一切方便家长”的服务宗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坐班教师职责

1、坐班教师必须在学生离校当天中午12:00准时到岗,负责管理班级,要求学生安静耐心等车,不允许学生在户外活动,配合跟车接送教师安排学生上车回家。返校时,必须在学生返校当天下午上班时间按时到岗,负责管理班级。

2、坐班教师留守到最后一个学生回家,离校时必须将本人负责班级的门窗、水、电关好,锁好门,将钥匙交到门卫室,方可离校,否则按旷工处理。如果有学生家长没有来接,必须要将学生交给行政值班,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二、接送学生教师职责

1、跟车接送学生的教师,在学生离校之前必须事先将学生离校时间通知到各家长,约定停车点把学生安全送到,交给家长。出现问题由带队教师负责,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校长室报告。接送学生时要事先与家长、学生约好时间、地点,以便学生顺利安全返校。

2、学生离校时,接送教师必须将自己负责的学生组织到指定的地点整队,等候上车。

3、负责自接送学生的教师,在学生离校之前必须事先将学生放学时间通知到各家长。

4、特殊情况:学生离校提前或延迟的,跟车接送学生的.教师必须事先将学生离校时间和返校时间通知家长(自接送学生由班主任负责通知学生家长),确保学生安全。

三、班主任职责

1、开学初,班主任必须将学生的接送基本信息登记好,确保准确无误。在学生第一次离校时,将“学生接送安排表”通知班级每一位学生家长,使家长掌握接送时间。

2、对自接送的学生,在学生离校之前,必须将“桃李园学校学生离校批准单”填好。

3、临时改路线的学生,班主任必须将改动信息及时告诉学生的接送教师。

4、有家长自己来校接学生的,班主任必须将学生名单告诉学生的接送教师。

学生制度5

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规范学生出入校门的手续,特制定本请假制度,要求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1、学生因事(病)请假时,必须出具家长签名的请假条。超过一周的请假手续要存入学生档案;超过3个月的请假时间,要按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2、学生在校期间,因急事(或病)在请假离校前,凭班主任签名的假条出门,出校门时把班主任签名的假条交门卫,回校时到门卫处销假。门卫将记录请假学生的出、入时间,供班主任查对学生是否按批准的时间按时返校;对不按时返校的学生,门卫有义务及时向班主任反映。

3、需续假或急病、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时,可电话向班主任请假,过后到班主任处补齐请假手续,用于备案。

4、请假审批权限:两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至一周内由级部主任批准,并告知教导处;超过一周由教导处批准,并告知分管校长。

5、不按学校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