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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社保异地报销流程

青岛参保人在青岛区域外就医的医疗费用怎么报销?报销有哪些流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青岛社保异地报销流程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青岛社保异地报销流程

报销条件

参保人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因各种原因未能联网结算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报销。

申办材料

医院收费有效票据,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属于意外伤害情形的,需提供病历复印件、第三方赔付材料。报销款项不能打入社会保障卡的,需提供其他银行卡复印件及账户信息。

办理程序

参保人或单位持报销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对递交的报销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办理报销受理手续并发放《业务受理回执单》;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和有关事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告知不予受理的依据和理由。

医疗费报销款项在承诺办理期限内直接打入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参保人指定的其他银行账户内。

其他相关说明

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异地医疗管理、经办和服务,适用本办法。

异地医疗是指参保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发生的.医疗行为,不含境外医疗。

未联网结算的门诊大病医疗费一个年度内累计满5000元,即可申请报销。

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意外伤害并住院治疗的,其纳入范围、办理程序和管理办法按《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大学生因病回户籍地治疗的,可选择户籍地一所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作为门诊大病定点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