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华君

位置:首页 > 社会工作 > 综合指导

南京大学生参保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所有在校大学生(不包括外籍留学生)按自愿原则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不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不享受学校公费医疗待遇。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南京大学生参保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如何享受医保待遇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南京大学生参保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一、南京大学生参保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大学生退学或因病办理休学的,可继续享受当期医疗保险待遇直到待遇享受期结束。

二、医疗待遇

(一)门诊医疗

1、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在校医院就诊自付30%,急性病急诊或由校医院转诊到挂钩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费用全年累计在1000元以上(即1001元以上部分),符合学校公费医疗报销范围的报销40%(全年限报1000元,每年9月份集中报销一次)。未经校医院转诊或在其他非挂钩医院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意外伤害(外伤、骨折等)门急诊医疗费,符合学校公费医疗报销范围的,在校医院就诊自付30%,挂钩医院报销40%,非挂钩医院报销30%,不设起付线,每年限报1000元。

3、生育生产:经过市医保中心登记备案,产前检查按40%报销,最高报销限额为300元;分娩住院者按市医保中心的相关政策执行,凭南京市民卡直接结算。

4、患有门诊大病(包括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的参保学生,凭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或专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经主任医师签字、医院盖章同意的《门诊大病申请表》,到市医保中心办理《门诊大病证》。凭《南京市民卡》和《门诊大病证》可到一所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85%。

(二)住院医疗

1、参保大学生到校外医院住院,必须持《南京市民卡》到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出院时凭《南京市民卡》直接结算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

2、大学生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因急诊住院可就近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将《南京市民卡》、病历复印件、住院收据、费用明细、出院小结等材料交校医保办,由校医保办统一送市医保中心办理审核报销手续。

3、大学生参保后发生转学、退学、因病办理休学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所缴纳的当学年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但可按医保中心规定继续享受当期医疗保险待遇直到保障期结束。

4、大病保险:参保学生一个保障期内,因住院发生的符合居民医保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个人支付金额超过2万元的(2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按标准支付:2-4万支付50%,4-6万支付55%,6-8万支付60%,8-10万支付65%,10万以上支付70%。